1974-06-17(本報訊)
美和與雙十爭奪今年青少棒冠軍時,發生一次觸身死球的巧合。第七局美和進攻,第一個上場打擊的魏景林在一個壞球後,手腕被投手球擊中。換人代打時,代打者黃榮銘打第一球時也被擊中手腕。魏景林被擊中,主審裁判陳錫龍沒保送他上壘,才由黃榮銘代打,黃榮銘被擊中,則被保送上壘,兩者之間差別在於觸身死球的認定。依規則規定,有閃躲動作仍然被擊中,可以保送上一壘,沒有躲避動作與故意被擊中,不能保送上壘。陳錫龍裁判執行這條規則認定魏景林沒有快速閃躲,因此不能保送上壘。陳錫龍裁判的裁決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