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06-16(本報訊)
華興青少棒隊與雙十隊比賽至第七局時,曾因雙十隊要更換投手的問題,比賽中斷數分鐘。華興方水泉教練,在第七局下半許金木打出二壘打後,提醒大會紀錄台與主審裁判王兩傳說,雙十隊全場叫停已超過規定次數,應該更換投手。主審王兩傳立即詢問紀錄台,台中市暫停次數到底幾次?紀錄台說已經第四次了。主審向中市教練說暫停超過規定,應更換投手。台中市教練不承認已經第四次叫停,紀錄台強調已經四次。方水泉再度要求裁判執行規則,台中市隊只好啟用施澄江擔任投手。規則規定,一局之內教練叫暫停只能兩次,第三次叫停就要更換投手,全場教練叫暫停只能三次,第四次叫暫停,就要更換投手,球員所叫的暫停不受此限。中市的投手本來用阮榮隆,表現非常突出,只給華興打出兩支安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