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06-15(本報訊)
全國青少棒賽,昨天發生許多爭執,球隊、球員、領隊與裁判、裁判長之間鬧出不愉快。先是東縣與中縣比賽,東縣抗議主審誤判,主審沒有受理,東縣教練在場又喊又叫,球員也幫腔,當場指著裁判罵「三字經」。其次,南興與華興比賽前,南興準備不出場比賽,南興領隊在貴賓席與大會裁判長爭吵起來,南興企圖抗議美和與華興有不符規定之處要取消他們資格,裁判長李景雄向他勸解,結果兩人爭吵起來。爭吵以後,裁判長叫主審裁判宣佈比賽開始,若南興超過時間還不出場,即依規定判南興棄權,南興領隊才指示教練叫球員出場比賽。華興與興南比賽至第六局時,華興李文瑞滑回本壘,與南興捕手黃水成碰在一起,一個說故意用腳踩,一個說用腳踢,兩人吵起來。到了第七局南興進攻時,兩人出局滿壘,二棒陳燕明碰上二好球三壞球情況,華興李宗源投出一個高球,主審裁判左手舉起,像是叫陳燕明上垃圾壘,又像是要判好球,陳燕明也準備上壘,這時候,裁判手勢擺下來,變成陳燕明好球未打「三振出局」,引起大糾紛。南興球員對裁判這一判決很不滿意,幾乎動手打裁判,教練跑出來拉開,警察也出動勸解,但南興隊仍然憤憤不平。華興隊則沒表示任何意見離場。主審裁判這一球的判決,成了昨天台北市立棒球場談話的主題。南興隊最後含淚離開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