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飭棒壇風紀:(聯合報)

1974-06-11(何凡)

棒球季節本月開始進入高潮,少棒、青少棒、青棒的世界賽代表隊選拔賽將陸續舉行。國民喜歡運動是好事,但是運動必須在正軌上進行,才能收到效益。台灣的體育活動常常發生意外擾亂,大概由於參加份子複雜,外行人在裡面亂攪,使之逸出軌道。我們認為全國體協及其所屬各單項委員會應當嚴格推行「體育規範」,教導運動員、教練、職員、觀眾和運動員的爸媽等怎樣參與運動,不容少數人攪亂體壇。以少棒說,連日中、南區都發生意外糾紛。南區是高雄縣戰嘉義縣隊,在最後一局時高縣以○比三落後,為了一隊員被判出局事提出抗議無效,教練在家長壓力下率隊離場,結果被大會判定予以「沒收比賽」處分。家長混進選手席已經不當,再強迫棄權,更是荒唐。照少棒規則規定,球員須絕對服從裁判。球隊如中途棄權,將在三年內不得參加與聯盟有關的任何比賽,各聯盟的球隊亦不得錄用與棄權有關的經理、教練但任同項職務。又,世界少棒賽中,十年前墨西哥隊曾經中途棄權,結果被判禁止參加世界賽一年,可知少棒並不是可以亂來的。現全國棒協正研擬懲處辦法,希望他們依法辦理,以遏歪風。棒協並應通知各地主辦比賽單位,要嚴格維持球場秩序,不准閒雜人進入球場(九日南區少棒即因驅逐閒人延遲了半個多小時),選手席中尤其不可容留閒人,這是減少糾紛的根本辦法之一。中區糾紛是發生於伍龍對威虎一場比賽,據本報中部版載,伍龍隊有一名「額外教練」,賽前曾經找到兩位裁判加以辱罵。次日兩位裁判表示不願為伍龍隊的比賽裁判,經大會勸解才勉為其難。但是在比賽開始的時候,伍龍隊的經理忽然又向大會抗議說:『簡振村的裁判資格我不承認!』大會總幹事告訴他「裁判是大會派的,不能讓球隊選擇」。結果比賽延遲了三十分鐘才開始。賽後這位「額外教練」又向簡振村道歉。據說他是中市體育界以愛鬧事出名的人物。九日的自立晚報上登出一幅照片,照的是高縣隊一蔡姓球員的家長奔入球場抗議,裁判組長上前勸解,竟被她毆打。球場秩序紊亂至此,棒委會和治安當局應當趕快來研擬一個整飭棒球風紀與維持球場秩序辦法。這不是杞人憂天,南美某國有一次足球場騷動死傷數百人,就是因為一名球迷奔進場內毆打裁判引起的。再說這次已經有外國代表來台觀察我們的少棒選拔,如果發現世界冠軍隊是在這樣雜亂無章的情形下產生的,也是一種恥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