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一平 多事之秋:(聯合報)

1995-10-11(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職棒俊國熊領隊陳一平,因涉及不實廣告及契約被控詐欺,前天經台中地院判處徒刑兩年,陳一平若上訴,則二審判決將關係到他明年能不能在球場上看熊隊出賽。職棒聯盟祕書長屠德言昨天表示,此事對聯盟多少有影響,他今天將向會長陳重光報告、討論此事。判決書指出,陳一平在台中市興建「中港俊國」商業大樓,因預售時涉及不實廣告及契約,被購買戶控告詐欺,經台中地院判處徙刑兩年。但此為一審判決,陳一平在接到判決書後十天內,仍可上訴,不過詐欺罪經二審判決確定後即須執行,預計十一月初左右可以提上訴,二審在三至六個月內可以決定,最後確定時間可能正好在明年職棒球季開賽前後。法界人士指出,一般無前科者被控詐欺罪,法官大多會在一審時判緩刑,但陳一平無前科卻在一審時被判徒刑兩年,主因在於法官認為陳一平詐欺意圖明顯,事件發生後有意卸責,無和解意願,以至於在一審時從重量刑且未獲緩刑。陳一平最近是多事之秋,但他仍透過媒體表示,此事與球隊運作無關,而事實上,熊隊運作雖由陳一平主導,但掛名的領隊為廖蒼洲,副領隊為常效宇,總數練吳祥木領軍作戰,不過,陳一平上個月與職棒聯盟及其他五球團發生電視轉播權利金風波後,幾乎沒有在球場出現過。記者林以君/特稿俊國熊球團負責人陳一平被台中地院一審判刑兩年,是否有損職棒「清新健康」的形象?俊國在職棒圈內引起的風波相當多,但陳一平在這件因為他經營房地產生意衍生的官司,在一審被判刑兩年,卻是職棒聯盟六年經營過程中首度遭遇的疑難,如果因此就擴大解釋聯盟組織章程第九條-「會員有違法令」時得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這個圈子會有很多人過不了關。時報鷹領隊文念萱指出,「我們不能預設立場」,目前僅是一審判決,等司法判決過程全部結束後再討論如何處理也不遲,而且此時僅是陳一平自已的「形象問題」,還未涉及聯盟整體形象。陳一平與其餘五球團間因職棒八至十年電視轉播權利金的不愉快尚未解決,很可能會因情緒因素,而模糊掉這是個人事件。至於討論俊國熊或是陳一平在職棒的未來,不妨等所有司法程序確定後再說,也可以當作對球迷的機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