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盼盼無「法」復出:(聯合報)

1995-10-05(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前全國棒球協會理事長唐盼盼有意復出重掌全國棒協,但礙於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廿條「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規定,就算覆任理事長陳盛沺辭職獲准,除非棒協完全解散,再重新成立登記,否則唐盼盼將無法僅經全體理監事總辭、改選後,立刻獲推舉接棒。內政部社會司人民團體科長施昭顯表示,唐盼盼接任嚴孝章(病逝任內)出任棒協理事長,又再連任過一屆,雖然在前年十月廿二日將職務交給「另一任」的陳盛沺,就算陳盛沺在九日召開的「棒協臨時理監事聯席會」獲准辭職,但他四年的理事長任期仍未結束,只能由現任常務理事中,推舉出繼任人選做完這個任期,不能立刻推舉唐盼盼接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