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時間若逾五分鐘 處分相關人員:(聯合報)

1995-09-30(記者林以君/台中報導)

職棒聯盟裁判組最近老是跟球隊有糾扯不清的判決爭議,而味全龍隊已有三次因和裁判處於對立狀態,導致比賽中斷,聯盟賽務部主任李文彬昨天表示,今後處理場上爭議時,要求裁判將「爭議判決」與「維持比賽進行節奏」分別處理,並以後者優先。前天台中龍虎戰的主審江崖禹,與龍隊為了一個到底是得分還是出局的爭議球,爭了近廿分鐘,週二新竹龍象戰主審許榮龍,也因一個爭議球與龍隊在場中吵了十四分鐘,都使比賽中斷,使觀眾的權益受損。李文彬表示,裁判的判決是否疋確,聯盟將在賽後憑錄影帶作檢討及處分的參考,球隊也可以提申訴,但如果當事隊的總教練與裁判一重僵持在場中,延誤比賽,此風不可長,此後抗議時間依規定以最多五分鐘為限,若超過時間,依規定處分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