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卡 後勁足得很:(聯合報)

1995-09-19(盧師惟/寄自舊金山)

「棒球明星卡」,顧名思義,是卡片上印有棒球明星的相片,供人收集之用。不過,經過商人靈活推廣運用後,「棒球明星卡」的概念已經走出運動場,並且成功地運用在警界、政界,和商業促銷上。從殺妻案的男主角辛普森,到新生嬰兒,甚至小如狗,大如牛的動物,都成為明星卡上的風雲人物。「明星卡」的面積較名片略大,方便攜帶,易於收藏,怏速流通,而且造價不高,利潤大。專門製作明星卡的公司「特別亞迪」,由於近年來明星卡大行其道,廣為流行,業績快速成長,生意極為興隆,一個月出版的明星卡數量,高達六萬張;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些客戶中,有百分之九十八都是槍不離手,形象威武的警察、消防員,甚至獄警等警務人員。當然,也有一些其他「特殊行業」人士,希望利用明星卡促銷生意。「特別亞迪」公司的市場經理維斯.菲雪表示,曾有一名經營「脫衣酒吧」的老闆與他們接觸過,希望能把酒吧裡脫衣舞孃的噴火照片,印成「明星卡」出售。酒吧老闆說,這個主意絕佳,不但可以達到宣傳的目的,更可以賺進大把鈔票。據估計,一張明星卡即使售價一美元,也可令業者賺到四倍以上的利潤,不過「持別亞迪」沒有接受這筆送上門的生意,建議那個老闆另請高明。「大聯盟卡」西岸分公司代表寧貴子,分析目前明星卡市場走向時指出,全美國將近一半以上的警務單位,都曾經出版過明星卡,這張小卡片可以拉近警民的距離,幫助警察宣揚反毒、反暴力、反犯罪、反幫派的理念,功用不小。五年前,華爾街日報曾經指出,「棒球卡」是個值得投資的事業,當時的棒球卡製造商並不以為然,不過,時間已經證明它不但有潛力,而且還有極大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