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居明得分不算 主審記大過:(聯合報)

1995-04-22(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朝令不對,夕改又何妨」,前天台北象虎戰七局上,兄弟象隊李居明在三商虎隊鷹俠演出雙殺前,衝回木壘,到底得分算不算?當時主審楊英二宣佈「算」,昨天他被記一支大過;中華職棒聯盟表示,因為主審引用規則錯誤,前天比賽正確結果應是虎隊以五比二勝象隊。職棒聯盟表示,依據棒球規則四點○九「得分紀錄」原附註:「第三出局為下列情況者,雖然跑壘員在出局成立行為中(含該出局成立前)進入本壘,不得記分:(1)擊球跑壘員觸一壘前出局時……」,聯盟表示,所以李居明的得分,應不予承認。前天職棒象虎戰,首度發生聯盟裁判與記錄組意見相左情況,記分燈號一再更改,雙方球迷三度丟擲大量垃圾入場,比賽中斷廿多分鐘;後經主審楊英二以麥克風向全場觀眾解釋判決原因,認定七局上李居明在鷹俠觸殺王光耀前,就已奔回本壘,所以得分有效,比賽才得以繼續。聯盟說:「他錯了,引用規則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