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少棒打得太好 基於水準普遍提高:(聯合報)

1973-08-26(徐若豪)

編輯先生:報載,部份美國人士,因我國少棒隊實力太強,連續贏球,所以對我國少棒隊隊員的年齡,以及組隊方式有了懷疑,我國領隊以及有關人士雖然據實反駁,加以說明,但是有一點他們都沒有提到,那就是:我們中華民國少棒水準之所以提高,其基礎是深植在每一孩子的身上,並不是強迫訓練而得到的成果,我們可以告訴美國人士;在台灣每一個有小孩子的家庭裡,可以說都有棒球,百分之八十的孩子在課餘的時間都自動的隨意練習打棒球,這就是我們棒球水準所以提高的最大原因,美國人士說我們每天練球三小時,每週練習五天,我們可以告訴他們,喜歡棒球的孩子每天都在練球,那是孩子們自願的,大人們絕無強迫他們。更令人氣憤的,是美國人士有人說與我們比賽是不公平的,使他們的孩子在心理上起了不良的影響,這是什麼話?其實不公平的應該是他們美國,就以參加隊數來說,其他地區各一隊,而美國自己竟有四隊參加,這能說是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