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08-16(本報駐華盛頓特派員施克敏美國蓋瑞城十五日電話)
世界青少棒聯盟在昨天華興與加拿大比賽結束後,臨時決定:今後每場比賽要照賽程提前半小時舉行。這樣,最末一場比賽便可在晚間十時前結束。其中有一場比賽是例外,排在十七日晚八時舉行的第十七場(台北時間十八日上午九時)要提前一小時。因為,這場是敗部冠軍賽。在這屆青少棒賽開始後,每天的最後一場都是排在當地時間晚上八時開始;如果開賽時間稍微耽誤了一點,便無法在十時前打完七局。青少棒聯盟安排各隊進駐蓋瑞城的哈里遜中學,並且規定晚十時後,選手村要實施宵禁。這是要讓小選手們能獲得充分的睡眠。在這項規定下,前天波多黎各與美西的比賽被迫在第五局結束;昨天華興與加拿大也只打完六局。華興知道這一項規定後,昨天一上場便急著要贏分。打完第五局時,依照大會的計時鐘是差兩分就十時。當時,方水泉曾問主審裁判是否比賽應該結束?主審轉去問裁判長。裁判長又找到青少棒聯盟駐蓋瑞城代表。這時,大部份觀眾開始喊叫,希望比賽繼續進行。這幾位工作人員在這種壓力下,決定比賽打到第六局結束。在這場比賽後,大會才決定今後比賽要提前半小時。所以,華興接下去一場對美西、美南之戰的勝隊,原排定的時間是十六日晚八時(台北時間十七日上午九時),改為晚間七時卅分開始(台北時間十七日上午八時卅分)。如果華興這一場贏了,便要在十九日上午七時卅分(台北時間)出戰敗部的冠軍隊,爭奪這屆青少棒的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