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7-27(記者李國彥/台北報導)
對於職棒轉播每月能有上億元收入,有職棒球團領隊表示:「將不排除與年代公司重訂新約的可能。」聯盟祕書長屠德言說:「轉播成本、收益大家攤開談,對職棒發展只要有利,就值得做。」職棒聯盟以三年九千萬元,將職棒五年至七年的電視轉播權利賣給年代。年代公司再以「一搭一」的方式,搭配HBO電影台轉售各地第四台系統業者,估計職棒頻道與HBO台每月可為TVBS創造上億元營收。一位聯盟高級主管表示:「把金雞賣給別人,問題出在黑箱作業,負責牽線的參謀人員提供的資訊很有疑問,三年九千萬不知道計算標準何在?」事實上,聯盟祕書長屠德言的專長即是「衛星媒體行銷」,但簽約過程都未諮詢過他,屠德言表示:「簽約過程似嫌草率,以美國職棒收取電視轉播權利金為例,不論轉播設備與技術、廣告包裝與行銷、一切成本與收益都經過專家事先詳細計算評估,我們要做類似的調查並不困難。」他認為,合約攤開重新檢討是有必要。不過,也有球團領隊認為,職棒草創之初,國內三家電視台對轉播職棒意興闌珊,每轉播一場,只能收取三千元權利金,年代總經理邱復生於今年初出價九千萬一口氣要買三年,要求將職棒三年到五年的舊約改成目前的契約以當時乏人問津的大環境,部分球團當然會覺得窩心,而欣然接受。這位領隊強調,職棒市場已成熟,聯盟可考慮以延長期限作條件,在球季告一段落時,再重訂新約,共享利潤。目前邱復生在國外,年代公司表示,先靜待聯盟的作法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