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薪資仲裁案 26日開「庭」:(聯合報)

1994-01-11(記者林以君/台北報導)

職棒仲裁委員會昨天決定,職棒球員與球團間的仲裁案件,將採「商務仲裁」方式裁決,由仲裁委員共同推舉主任仲裁員接案,負責個案仲裁;至於時報鷹職棒隊與洋將秘雷間合約問題,將在二十六日開第一次詢問會議,讓雙方提出答辯。仲裁委員林敏政表示,所調商務仲裁模式是根據「商務仲裁條例」,讓雙方當事人提出訴願資料交給仲裁會,仲裁會再將訴願內容交給對方,並定出日期請當事人在仲裁會上根據對方提出的資料提出答辯,以獲得仲裁結果。前時報鷹隊洋將秘雷,因合約及薪資問題,正委託律師向職棒聯盟仲裁委員會訴請仲裁。仲裁會昨天決定推派仲裁委員賴浩敏,擔任秘雷案的主任仲裁員,而且秘雷已補充新的訴願資料,時報鷹也有書面資料交給仲裁會,仲裁會今天將發出通知給雙方,讓球團及球員瞭解進度,二十六日詢問會議時,好當面提出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