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的高潮:(聯合報)

1972-09-02(彭歌)

這一個月來,可以稱為體育之月。中華青少棒與少棒先後贏得了世冠軍界。第二十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又在慕尼黑揭幕。由於報紙電視的傳播,遠在萬里之外的盛況,使我們皆能一一見到,如在目前在棒球場上,中華男兒連奪兩項世界冠軍,令人興奮若狂;而奧奧會的情景,更使大家感染到強烈的「體育氣氛」。運動場上健兒的一舉手一投足,為國家為民族可以贏得多少敬與愛。從某種意義而言,其影響力正不下於一位呈遞國書的大使。紀政女士因腿傷而不能下場,但是,從國外的各種報導中可以看得出來,在奧運會場一百二十二個國家、一萬多名優秀選手雲集的大場合中,她仍然是最受人注目與尊敬的人物之一。為甚麼?她那兩項「世界紀錄」俱在,這一度曾是「世界最快的女人」在一剎那間創造的成績,已經進入歷史。敗軍之將固然不必言勇,但是,體育競技的「當年勇」卻不會隨時間而磨滅。在體育熱潮的時候,大家都說應當重視體育。內則強身強種,外則宏揚國威。還有甚麼事能這樣一舉而多得?但是,我們為體育究竟花費了多少力量?政府有多少預算?民間有多少奉獻?當選手們歷盡艱難困阻,得到了勝利的光榮時,再來拜望國內紛至沓來的「謹電致賀」,他們會有甚麼感想?「文書體育」之風似乎也有待革除。郝更生先生日前對中央社記者談話,認為各有關機關對於提倡體育「作得不夠」。他建議兩件事應即速推行:一是在各縣市多建運動場所。一是多多舉辦公務人員運動會,以此作為發展體育廣大厚實的基礎。為了體育,我們能作應作的事還有很多很多,譬如說,國內各種體育機構,名目雖多,但往往只靠少數熱心的人士支持,缺乏健全的組織與可靠的財源,故難以作長期的規劃與推動。再如優秀體育人才的發掘與培養,必須透過各級比賽與訓練不可。有人說,發展全民體育不必太「明星制」,這個觀念是否「完整」,實有待商榷。今天我們應該作的,是一面求普及,一面求各別項目的凸出,田徑與棒球都已有了好的起點,今後值得特別發展的還有很多,譬如像游泳與柔道。我們不應再「說一丈」而「行一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