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打 卡好「賺」﹗:滿場收入四百餘萬 各隊最愛(聯合報)

1993-08-27(記者周大友/台北報導)

職棒台北球場每場滿座可收入四百廿萬元以上,成為各隊的最愛,也因而影響到明年職棒主客場比賽制度的實施。原已選定台中、台南及高雄為主場的熊、獅、鷹隊,因台北球場的票房最高,在昨天的領隊會議中翻案,寧願減少主場的比賽場次,改為增加台北球場的比賽場次,使得明年可能實施的主客場比賽制度遭到困難。職棒聯盟公佈的資料顯示,台北市立棒球場每場客滿的比賽,可有四百廿三萬元的淨收入,高雄球場只有兩百七十七萬元的進賬,台中球場為兩百八十一萬元,台南三百廿四萬元。台北球場不但觀眾席容量大,而且球迷最捧場,不以台北球場為主場的球隊,台北比賽的場次必然減少,明顯失去票房利益;但是各隊競相爭取增加台北比賽場次,將使主客場比賽制度難以實施,各職棒領隊昨天決定在下次會議再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