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舉辦全國比賽 應該聘用各區裁判:(聯合報)

1972-07-11(高雄訊)

南部七縣市棒球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總幹事聯席會議,決定建議中華全國棒球委員會,今後舉辦全國性的棒球賽,應聘用各區的裁判,以求客觀公正。這項建議案已印妥,將經各縣市棒委會簽章後,呈送全國棒委會。建議案要點如下:一、希望全國棒委會在舉行全國性比賽的前六個月,審查各區推薦的裁判,並公佈名單,至比賽時,各區裁判抽籤決定出場次序。對於不合大會要求的裁判即於下次的比賽中停止聘用,以提高裁判的水準。二、參加全國少棒及青少棒比賽的各縣市代表隊,隊員與職員名單應一併審查,不該在國家代表隊產生之後才決定領隊、副領隊、教練、經理等職員名單。使得原先訓練球隊的職員能夠安定情緒。三、在每次舉辦全國性比賽之前,應該先舉辦全國裁判員講習會,講求裁判技術與標準的統一,以免球員要為應付各個裁判偏好而苦惱。南區的這項建議案,是於八日在台南市世華飯店舉行的南區各縣市棒委會主任委員與總幹事聯席會議中所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