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棒經費十五萬餘 高銘輝令儘速簽撥:各項體育活動今後將借重專家 教局行政人員不得包辦(聯合報)

1972-06-30(本報訊)

教育局長高銘輝昨天已命令國小科長陳憲政等,儘速將補助北市少棒隊的經費十五萬九千元簽請撥出,以清償各種應付欠款。高局長說:此次北市少棒隊自集訓至比賽,一共花了十七萬餘元,因此除已簽准的補助款十五萬九千元外,尚不夠一萬餘元,將於近期內由主辦人員簽請撥付。北市少棒隊開支的賬目,已由教育局主計室等有關單位共同核算完畢,尚未發現其中的開支有問題。【本報訊】台北市教育局長高銘輝昨天命令該局各有關單位,今後的市運動會及各種有關體育活動,應該委由體育專家辦理,不能由該局行政人員包辦。高銘輝是針對此次北市少棒隊,是由該局國小科科長陳憲政兼任領隊,科員陳團成兼任秘書,而下令糾正。高局長表示:推廣體育運動是行政人員的工作,但實際負責各種比賽的體育活動,應由體育專家擔任,始能收到效果,而況教育局有關行政人員,有簽發體育活動補助款及審核開支之職權,更不宜兼任球隊職員或主持體育活動,以避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