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05-21(本報記者張昭雄廿日台南電)
南區少棒雄獅、巨人亞軍之戰所發生的「間題分」,經專家們的研討,認為這一分應該計算。據棒球界資深人士簡永昌說,根據少棒規則,野手傳球還在活動,球進入看台或從圍牆彈回來時,均給對方打擊者得兩個壘。當時巨人隊情形是這樣的:三、二壘有跑壘者,黃東南擊出三壘滾球,雄獅漏接,所以簡永昌認為在三、二壘上的跑壘者,都應該回抵本壘得分。但他又說,假使對方壘上有跑壘者,投手暴投時,跑壘者只能各進一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