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05-17(台中訊)
台中市金龍少棒隊隊員李有發的資格問題,有待中華全國少棒聯盟第二次資格審查會議做最後決定。李有發代表台中市出賽的資格,在第一次審查會議中被批駁,理由是他於六十一年四月廿六日才遷籍台中市,與聯盟的規定不符。據金龍隊調查,李有發在台中市出生,僅六十一年四月七日至同月廿六日間,遷離台中市十九天。台中市棒委會,在得到李有發資格不符的通知後,已取得他的完整戶籍資料申覆。李有發目前仍參加集訓。台中市金龍少棒隊,對申覆的結果表示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