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發育不良:(聯合報)

1993-04-02(余嘉琪(台北新莊))

去年巴塞隆納奧運的銀牌球員,回國後,全在職棒球團誘之以利的情況下,投身職棒,僅剩羅國璋還願意留在業餘,為中華隊盡一分心力。我們當然沒有資格去評論球員的決定,但是,對於球團作法,本人不表認同。其實六球團積極爭取球員的原因,不外乎一個「利」字。職業球團以賺錢為目的,並不為過,但是如果只為了個人的小利,而把棒運長遠的發展擺在一旁,我相信,無論是象迷、虎迷……都不會願意的。雖然聯盟說:「二十四歲以下,不能加入職棒。」但是多個球團的球員名單中,不乏二十四歲以下的好手,為什麼會有這些漏網之魚呢?為什麼各隊敢以身試法呢?最近聯盟願意資助業餘,也算是一種回饋,但是竟提出「條件」,怎能不教人心痛?當初成立職棒也是一種美意,希望球員在打球之際無後顧之憂,讓我們在國際賽中,像少棒一般的出色,如今卻演變成職棒頻頻向業餘挖角,試問:業餘沒有好手、好成績,職棒會有多精彩呢?在業餘的磨練不夠,水準不到職業級,草率加入職棒,只是縮短球員的棒球生涯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