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01-31(記者周大友/台北報導)
「尼洛兩賣」事件主角尼洛,向統一隊提出一份兄弟隊同意中止合約的文件,統一隊表示,此為兄弟隊同意尼洛轉隊的證明,但是兄弟隊說,該隊中止與尼洛的合約,並不表示同意他轉隊。職棒聯盟秘書長屠德言表示,有關於「外籍球員相關協議」條文,是四球團在職棒會議所作的決議,因此有關條文的解釋,各球團代表最清楚,此一事件由兩相關球團自行研商解決。有意吸收尼洛入隊的統一隊,昨天提出兄弟隊在去年十一月間與尼洛中止合約的同意書,以此認定兄弟隊有意放人,而由該隊加以吸收。兄弟隊領隊洪瑞河表示,該隊開出與尼洛中止合約的文件,是因為尼洛表示將往美國大聯盟職棒發展,此一文件只是同意中止與尼洛的合約,而非轉隊同意書。根據職棒聯盟規章條文內容:「合約滿約或中途解約之球員,如欲轉隊應提出原球團之同意書後,才可以在聯盟註冊」,但是此一條文,對於「同意書」的定義不明引起爭議。屠德言表示,職棒聯盟尚未接獲此一爭議的相關文件,如由職棒聯盟處理,將依既有的規章條文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