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意捐出部分獎金給教練 但希望換個方式:(聯合報)

1993-01-17(記者宮泰順/特稿)

中華奧運成棒隊在巴塞隆納奪得銀牌,選手每人依規定可獲得五百五十萬元國光體育獎金,但棒協為了獎金分配,選手和教練、協會三者之間都不愉快,教育部應重視這個問題。最近有羅振榮、廖敏雄、陳執信、羅國璋、林琨瀚、張正憲、蔡明宏等七位奧運成棒國手,透過律師寄出存證信函給棒協理事長唐盼盼、執行秘書劉思遠、奧運成棒隊教練李來發,對於他們以前「樂捐」給教練團的獎金,不是他們出自意願,而是球隊將已擬訂好的「價目」請他們簽名,他們幾乎沒有議價的空間,形成「不樂之捐」。這些選手表示,全隊球員都肯定教練團的辛勞和功勞,也都願意捐出自己所獲的部分國光獎金給教練,但不是目前的捐款方式,他們希望重新再「捐」。事實上,中華成棒隊的廿名選手都有這樣的心聲,只是部分選手不敢太明顯抗爭,有的選手捐出近一百四十萬元,每名選手捐款,球隊是依球員對球隊的貢獻而發不同的獎金,「扣下來的獎金」就充作教練團獎金。這種方式也頗受人議論。按規定球員每人都可各獲五百五十萬元獎金,而「有功教練」獎金也為五百五十萬元,但依教育部國光獎金頒發辦法是由獲獎選手的啟蒙、階段培訓、代表隊教練合得,據統計棒球隊的有功教練有上百人之多,而目前棒協分配給執行教練李來發的獎金為五百五十萬元,因此其他教練的獎金勢必來自「球員樂捐」,才引發球員心理不快。中華成棒隊在奧運奪得銀牌,的確值得鼓勵,體壇人士認為,教練團功不可沒,而有功教練合得球員一人份的獎金,實在太少,建議棒協、教育部應專案為教練爭取獎金,不必去「扣球員獎金」給教練,行政院追加預算正在立法院審查,通過後,中華成棒隊的國光獎金就可望頒發,教育部和棒協應快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