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11-18(本報訊)
第一屆自強盃全國青少年棒球擂台賽,預定在下個月五日開始,分別在國內各主要城市舉行。全省各地舉行的初賽,約需時一個月,六十一年元月二日在台北市立棒球場舉行青少年棒球隊盟主爭奪總決賽。獲得總決賽冠軍的隊伍,有義務接受任何一個球隊的挑戰,遂形成青少棒擋台賽,假如挑戰隊獲勝,就變成新的盟主。只要有球隊申請挑戰,這項比賽就像打擂台一樣一直打個不停。為了顧及青少年球員學業的問題,不管是初賽還是決賽或是擂台戰都要在星期天舉行。比賽在全省各地或是台北市舉行時,都不發售門票,歡迎球迷參觀。這項比賽由中廣公司、中央日報與中視公司主辦,救國團、全國棒委會、省政府教育廳、市政府教育局等單位協辦。初賽決定即日起在台北、新竹、苗栗、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台東八個地區的中廣電台辦理報名,十二月五日開始分區初賽選出十個球隊(台中、台南各兩隊)參加總決賽。預定明年二月十三日產生一個青少年棒球盟主。參加比賽的資格,凡年滿十二歲至十六歲的公私立國中、初級職校學生棒球員為限。參加比賽的隊員,應以原參加各隊初賽之隊員為限,不得中途變更掉換。獲得總決賽冠軍的隊伍,就是自強杯的擂主,每星期一次(上午九時半到十一時半)接受各自願挑戰隊之挑戰。挑戰隊伍之組成,可不必以學校為單位。比賽進行期間,得決賽冠軍或擂台賽勝利的隊伍,主辦單位頒給自強盃一座,同時獲得獎金一萬元,供球隊員作體育基金。凡獲選參加決賽的球隊,來往台北之旅費膳宿,都由主辦單位負擔。據主辦單位稱,目前可能報名的球隊,台中區十二隊、台南區八隊、高雄區八隊、台東區六隊、新竹區六隊、苗栗區四隊、台北市區尚在統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