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12-03(記者周大友/台北報導)
新加入職棒球隊的球員,是否應分配到原有職棒隊,舊球團認為應依新球團入隊程序辦理,新球團則指出,球隊人手已經不足,不可能再釋出選手。職棒聯盟昨天召開職棒發展會議,但是職棒聯盟與新球團之間並未確定簽約日期,昨天會議新舊球團之間有激烈爭議,有關問題將在四日召開的「新舊球團球員分配協調專案會議」中決定。職棒聯盟對新球團入隊規定,有今年奧運國手的三分之一由舊有球團分配的條文,而新球團又吸收了大部份的奧運國手,因而新舊球團對國手的分配頗有爭議,再加上新球團要求與職棒聯盟先簽約,在「平等地位」下談球員分配問題,也未被舊球團接受,使昨天會議出現爭辯場面。舊球團代表指出,新球團簽約與球員分配問題,有固定程序,舊球團不見得非要分配到球員不可,可是運作上必須依程序進行,至於球員釋出的方式可再研究。但是新球團則認為,職棒聯盟遲遲不與新球團簽約,可見舊球團並不尊重新球團,在選手分配方面,新球團人手已不足,舊球團還要分配新球團的現有球員,真不知如何再釋出球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