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09-19(記者周大友/台中報導)
中華奧運棒球國手林朝煌與俊國隊及聲寶隊同時簽下合約,昨天兩隊負責人商談林朝煌的歸屬問題,雙方都同意未來林朝煌事件不要走上法律解決的途徑。俊國隊負責人陳一平與聲寶巨人隊負責人彭誠浩昨天在台北討論林朝煌的歸屬問題,由於雙方都有林朝煌的簽約書,兩隊都認為林朝煌是位優秀選手,為了他能繼續在國內打球,雙方繼續協商他未來的出路。林朝煌在去年十二月服兵役期間,即與聲寶隊簽約,並領取該隊的營養費,可是今年四月林朝煌又與俊國隊簽下另一個合約,領取俊國隊的薪水.兩隊都極力吸收林朝煌入隊,而鬧出雙胞案。奧運結束後,林朝煌曾在聲寶隊練球,可是四天前他又到台中參加俊國隊練習,聲寶隊表示,林朝煌到台中是為了區運會期間將代表台中市隊出賽,因台中市隊以俊國隊為班底,因此才會參加俊國隊集訓。除了國內兩隊爭取林朝煌入隊外,日本阿部企業棒球隊也極力吸收他到日本打球,日方開出的價碼是簽約金一千一百萬日圓,約合兩百廿萬台幣,月薪十六萬元台幣。聲寶隊給林朝煌的月薪是九萬元,如果有機會參加一九九六年奧運會,尚可領取棒協的簽約金,由於想吸收他的球隊不少,林朝煌也曾對目前職棒隊開出月薪十二萬元的上限不甚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