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洲決定 關渡巨蛋綜合體育館以外 台北市府不再重複投資巨蛋棒球場:(聯合報)

1992-09-03(記者李漢昌/台北報導)

爭執多時的巨蛋棒球場興建問題,台北市長黃大洲昨天決定,如果民間願意投資興建,市府同意在敦化北路市立體育場原址興建一座三萬人的巨蛋棒球場,如果無人投資,市府也不投資興建,未來要在室內打棒球,可以使用已決定在關渡運動公園興建的四萬人巨蛋室內綜合體育館,而不重複投資。因此,如果民間願意投資興建敦化北路的巨蛋棒球場,台北市將擁有兩座「巨蛋」,一座是專用棒球場,一座則是綜合體育館。如果民間不投資,則沒有專用巨蛋棒球場。在民間投資情況下,有關計畫的首要進行步驟,是今年度開始在天母士林法院附近興建一座可容納兩萬人的室外棒球場,三年後完工,再將敦化北路、八德路、南京東路、北寧路所圍的市立體育場、棒球場、體專體育館、游泳池等全部拆光,興建一座可容納三萬人的巨蛋棒球場。依計畫,關渡方面則會另興建容納七萬人的室外體育場、容納四萬人的巨蛋多功能綜合室內體育館、容納一萬人的室內游泳館,以及自由車、馬術等比賽場地,天母方面,近程階段,除了興建室外棒球場外,還有網球中心、市立體專教學大樓、田徑場等,所有投資都為我國爭取舉辦二○○二年亞運及未來的奧運而努力。估計,民間在敦化北路市立體育場原址興建巨蛋室內棒球場,需要投資百億元,而且保養費用極巨,民間原先極欲取投資的原因是認為職棒很有「錢途」,而且打算附帶興建商場和地下街,不過,目前已碰到兩個問題,一是地近松山機場,有六十公尺的航高限制,而該巨蛋高度略超過六十公尺,二是當地的建蔽率依都市計畫為百分之四十,而巨蛋和未來旁邊還要興建的兩萬人體育場,建蔽率將為百分之四十七,超過規定。黃市長昨天在教育局向市府的簡報會議中裁決,基於交通及成本回收較易原則,如欲興建巨蛋棒球場須興建於市立體育場現址,而不能興建於關渡和天母,至於巨蛋高度超過六十公尺的航高問題,可將球場地基向下挖深,或是爭取放寬航高規定;有關建蔽率問題,市府可考慮放寬。另外,黃市長指示,所有的規畫應與主持我國準備參加亞運和奧運的教育部協商,看看興建比賽場方面有無重複投資,而在體育場現址興建的多目標運動場,也要研究功能有無與改建中的中華體育館重複免形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