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奧運棒球隊獎額 論功分配:(聯合報)

1992-09-01(記者周大友/台北報導)

中華奧運棒球隊獲得銀牌,可得國光獎金總額一億一千五百五十萬元,棒球協會決定有關獎金分配,採「論功行賞」原則,球員則表示,教練可以多分些,其他人則不必了。根據國光獎金頒發辦法,中華隊廿名隊員每人可得五百五十萬元,教練團共得五百五十萬元,目前棒協與選手初步決定,選手的獎金分為五等,第一等為郭李建夫一人,可得全額獎金五百五十萬元,其他選手依奧運期間的表現,可得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之間不同的獎額。球員們也同意,教練團可以分得較多的獎金,球員表示,教練四年來非常辛苦,而且沒有教練中華隊也不可能創下佳績,而教練團中總教總應得到最多的獎金,其他教練則可得到與球員相當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