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08-12(呂清培/教(高雄市))
●一九九二年的奧運,我國除了成棒奪得銀牌及示範賽的跆拳隊獲得三金二銅外,其他比賽項目均與獎牌無緣。當此曲終人散選手回國之際,希望教育當局及體育界高層,人士能把握時機,坦誠檢討,並規劃一套完整長期培育體育專才的具體而可行的辦法。俗語說:有量才有質;有計畫才能成功。因之,希望教育當局及體育界人士,能自即日起,分工合作,全力以赴:一、籌措體育基金:體育是最吃力、最花錢的事業,非有充裕的基金不可,故除希望政府逐年寬列預算支付外,另希望產業團體、社會財團等之全力支援贊助,共襄盛舉。二、建立完整體制:培育體育專才很難有捷徑可循,而志趣、資質、要領和苦練,均是成功的要件。培育體育人才,最好從國小開始,政府得在適當的國小、國中、高中(職)設置體育班級,並專款補助設備經費與規劃訓練課程,以及各階段訓練標準。國小重基本訓練,國中開始專長訓練,畢業後逐次免試升入高中、專校及學院。三、培訓及競賽:每年暑假,分別層次設立訓練營,集合體育班級學生加以綜合訓練,同時舉行競賽以提高志趣與努力,並期由此發現傑出人才。至專校及學院畢業生,則適切安排工作及專精訓練。學生在學期間除享有公費外,另視其成績表現給予獎學金。為適應社會實際情況,培育體育專才除正規教育外,另得在各專校及學院中設置訓練部,培訓具有體育技能的傑出社會青年。教練方面,必須精挑細選,並給予終身職及優厚之待遇,使無後顧之憂與專心奉獻。上述情事如能切實推行,相信不出十年,我國的體育健兒必能大顯身手,而與世界各國選手們一較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