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體育獎券:(聯合報)

1971-07-14(何凡)

辦體育本來是花錢的事情,錢越花的多,體育越辦的好。但是不要怕,多花多有,捨得花錢,也就賺得來錢。舉個例說,少棒發展得這麼快,和電視轉播有密切的關係。電視播一場少棒成本可觀,但是電視公司從廣告方面又撈回來了,這不是多花多有嗎?再舉個例說,少棒在台南選拔的時候,因為天氣不好,耽誤了三四天,各方面損失奇重,如果球場排水設備好,或有塑膠草場地,甚至有室內球場,則不但這些浪費可以省下來,就是門券也可以多賣很多了。我們再看電視上的美國籃球和棒球大賽,每場現場觀眾一萬到數萬人,每人門券數美元,再加上電視轉播費,收入可觀,不愁沒有錢把比賽辦得盡善盡美,吸引球迷掏出錢來.不久以前電視上播出一場美國足球錦標賽,在倫敦溫布萊球場舉行,十萬座位爆滿,九十分鐘踢下來,門券及其他收入達台幣數千萬元。可見憑運動籌款不難,問題是要有值回票價的好表演。從高處看溫布萊球場的草地,像暗條地毯一樣,原來全場是塑膠草毯,價值驚人,但是收入富富有餘,就不難精益求精了。我們目從最高當局號召全民體育以來,各種運動確在努力推進中,體育的國際地位上也頗有提高,可惜的是,一談體育,就耍哭窮。教育部的一小筆補助費,大家搶得頭破血出,而所得無幾。九日本報消息,執政黨中央黨部第五組體育運動研究小組已建議政府,發行體育獎券,以寬籌體育經費,這建議已送中常會討論。這真是體育界的一篇「送窮文」,使人寄予無限熱望。本報消息說,全國體協本來擬訂每月發行運動基金獎券計劃,以現款為獎金,但是上級因為怕影響愛國獎券,予以否決。後來加以修訂,改為每年發行兩期各一個月,獎金改為招待參觀世運會或亞運會,及發給紀念章。獎券每次一百萬張,每張十元。估計每次可得現金五六百萬元,由教育部、全國體協、財政部、救國團及中央黨部合組管委會,負責運用這筆錢於補助體育團體及籌備亞運會。我們希望這個建議能夠迅速通過施行,卻怕不以現金為獎會影響獎券銷路。因為要想把這二百萬張都銷出去,不能專靠喜歡體育的人。世界有許多國家發行體育獎券以籌募發展體育經費,並以現金為獎。英意等國足球獎券發行極廣,得獎的人有的一輩子沒看過足球,但亦無礙於他們掏錢促成為足球籌款。我們無妨先試用不獎現款辦法,萬一不靈,再予修正。我們認為只要管委會管理得法,籌款方式不必限制太嚴,以免這一炮打不響,再改正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