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鴻欽領支票 不一定兌現:(聯合報)

1992-06-15(記者周大友/台北報導)

職棒五月份最有價值球員昨天頒獎,當選人塗鴻欽領取職棒聯盟提供的金牌及廠商提供的獎金五萬元支票,但是他表示尚在考慮是否要兌現支票。由於贊助單位提供獎金有附帶條件,最有價值球員當選者必須為贊助公司提供的兩百個球簽名,塗鴻欽原來拒絕在球上簽名,但是昨天經過職棒聯盟人員的勸說,同意先受獎,使最有價值球員的頒獎活動順利進行。塗鴻欽表示,他平時很少為球迷簽名,許多球迷及友人都知道他的個性與原則,如今為了領取五萬元獎金,要為兩百個球簽名,違反了他的原則,也使他覺得對不起以往未能要到他簽名的球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