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發籤名球 塗鴻欽說不:拒絕「額外工作」 不知能否領取五萬元獎金(聯合報)

1992-06-13(記者周大友/台北報導)

獲選為職棒五月份最有價值球員的三商隊投手塗鴻欽,昨天拒絕為贊助此項活動公司簽發兩百個簽名球,是否能領取贊助獎金五萬元,將引發尷尬場面。職棒聯盟每月選取最有價值球員,當選者除可獲得聯盟贈送的一面金牌外,芝蘭公司並提供五萬元獎金,但是附帶條件要為該公司提供的兩百個棒球簽名。上月最有價值球員塗鴻欽對這項「額外工作」表示不悅,他指出,他從未被告知領取贊助獎金還另有條件,因此拒絕簽名。塗鴻欽去年當選最有價值球員時,曾簽發過簽名球,但是他認為不合理。職棒聯盟則表示,當初聯盟與芝蘭公司簽約時,最有價值球員當選人簽發籤名球是條件之一,此一條件最初曾告知各球團,但可能不是每位球員都知道這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