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輔導少棒運動:(聯合報)

1971-07-01(本報霧卅日電)

台省教育廳長潘振球,今天在省議會答覆議員質詢時說,教育廳決定對少年棒球運動加以適當輔導,計劃限制各少年棒球隊一年內的比賽次數,規定各地棒球委員會辦理少棒比賽應事先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登記。潘廳長是在答覆塗麗生、呂安德、蕭錫齡、蔡介雄等議員質詢時,作此表示。他說,目前少年棒球運動蓬勃發展,是好現象,但亦有不少問題需要警惕,因此,教育廳通令規定,各地舉辦少棒比賽,要有教育意義,不可給少年們太大的精神壓力。成人不可利用少棒做為實現個人目的之手段,工商業者亦不應使少棒走向商業化等。省議員們批評全省各地少棒比賽次數嫌多,可能影響學童學業。各地球迷過於狂熱,以致地域觀念太重,此種地域觀念如不改正,下月遠東區少棒賽在台北舉行時,可能使國際人士產生惡劣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