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看台上胡鬧:(聯合報)

1971-06-21(何凡)

根據幾十年打球、看球的經驗來說,我以為今天我們的球場設備比從前大有進步,台灣有幾個體育館蓋得不壞,只是還差氣溫調節。這次台中棒球場的排水設備也令人滿意。球員技術進步很多,雖然有的球類在國際上仍然落後,那是因為人家的進步更多,不是我們不進步。跟不上的是觀眾,有少數觀眾「要贏不要臉」,擾亂球場秩序,製造不安氣氛。他們噓球員,罵裁判,指責教練,似乎只有他們才是球場上的高明人物。球打贏了,什麼都好。輸了就借題發揮,亂攪一陣。我在台北中華體育館看見過一場中外籃球賽,在中國隊輸了以後,一個觀眾當眾大罵教練,要他馬上辭職滾蛋。那位教練不願跟這種妄人一般見識,忍氣吞聲而去。事後他對人說當教練沒有不想贏球的,但是「勝敗軍家常事,誰也不能保證必勝。如果輸了就要當眾受辱,誰還敢當教練?球員也是一樣,面對著「輸不起」的觀眾,臨陣心情緊張,技術精神都要大打折扣。尤其是年輕的選手,心理上的負擔太重,上場必定失常。但是那些未入流的觀眾是不懂得這一套的。這一次少棒選拔賽更進一步的表現了觀眾的差勁.在台中比賽時,巨人投手許金木被無理干擾,主審張朝貴曾宣佈,再不乖乖兒的看球,他就停止比賽,才把那些衰仔的嘴堵住。今天巨人金龍兩隊舉行決賽,各方面都怕負方球迷可能故意惹事生非,攪亂球場,叫勝方贏不成功,大家都不去美國。有些人先私後公,把私人利益放在國家利益前面是毫無愧色的。昨天報載,有球迷為了看這場球預立遺囑,說是萬一死在台中棒球場的時候,請予公祭,有人要帶刀上看台。看電視摔跤死亡是因為有心臟病。看棒球送命是為什麼?怎麼個死法?輸了球就切腹?笑話。殺人,又何必立遺囑?公祭更沒有必要,死得輕於鴻毛,不算英雄好漢,公祭難以措詞,還是草草掩埋算了。這次中部地區軍憲警數百人從事今天比賽安全部署。球員、裁判及記者都有特別保鏢保護。市警察局長呼籲觀眾不可以無禮態度對付外來球隊,如有人在看台上不守規矩,決予逐出場外。看賽球本來是一個高興的事情,尤其是看孩子打球,大人更有一種「後生可畏」的喜悅。現在弄得草木皆兵,騰笑國際,這少數輸不起的不良觀眾(包括賭徒)的責任大了。我們支持治安方面的強力維持秩序的作法,希望那些不懂得作觀眾的人學學看球的規矩,如果再在看台上胡鬧,只有請你到場外冷靜冷靜頭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