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04-03(記者周大友/新竹報導)
職棒昨天因雨停賽,可是兄弟隊在職棒聯盟宣佈比賽時卻未到場,使職棒聯盟延誤了宣佈停賽的時間,是否因此受罰,將由領隊會議決定。職棒球隊到達比賽場地的時間有三種規定:(1)應於賽前六小時到達;(2)如遇下雨,賽務組在賽前兩小時宣佈停賽時,比賽兩隊應到達現場;(3)開賽時遲到的球隊應受到罰款處分。可是除了第三項有罰則外,對球隊到達比賽場地時間雖有原則,卻無硬性規定。昨天兄弟隊知道新竹下雨,下午兩點才從台北出發前往新竹,先違背六小時前應到達比賽場地的規定,可在聯盟宣佈停賽時,兄弟隊尚未到場,因未有兄弟隊總教練的簽字,職棒聯盟遲遲不敢宣佈停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