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少年棒球運動 應該遵守六項原則:世界聯盟函詢南區選拔糾紛 謝國城表示將加以解釋澄清(聯合報)

1971-05-23(本報訊)

中華全國少年棒球聯盟理事長謝國城,昨(廿二)日說,台灣南區少棒選拔賽不幸發生場地混亂及選拔委員會所發生的糾紛,已經引起世界少年棒球聯盟的注意。謝國城說,前天他接到世界少年棒聯主席麥高文的來函,詢問台灣南部少年棒球賽時場地與秩序的混亂及選拔糾紛,到底是什麼一回事?麥高文還附寄兩篇英文的新聞報導影印本,一篇是「跡近暴亂的少年棒賽」,另一篇是「把棒球還給少年們」。希望我國少棒界能給予說明。謝國城說,我國少年棒球聯盟,將去函加以澄清解釋,並向世界少年棒聯保證今後各項比賽不會發生類似情形。他表示,為避免國際間對我國少年棒球運動發生誤解,特別再次通告我國各縣市棒球委員會,應該依照少棒精神來合理推展這項運動。中華全國少年棒聯特別頒訂六個原則,通告各縣市棒球委員會及所有少年棒球隊伍遵守。(一)少年棒球運動的推行應依照世界少年棒球聯盟的主旨,以增進少年健康、棒球技術及培養合群、愛國的精神為目的。(二)少年棒球隊應以少年為中心,成人係站在指導與保護的立場服務少年,不得作過份的干預。(三)少年棒球隊的訓練,不得妨礙學業或損害健康。(四)球隊選手的選拔應由選拔委員會負責,以純正公平的方法,以公開的方式辦理,其他人員不得干涉。(五)不得使少年棒球隊職業化,並不得以比賽為商業宣傳。(六)比賽時主辦單位應維持良好的環境,場地及秩序。少棒聯盟表示:如有違背上列各項主旨的事實,因而受主管機關處分或喪失業餘資格時,應由主辦單位及參加球隊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