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02-22(蕭美君/台北報導)
全國棒協技術委員會昨天決定,建教合作的學生棒球隊,在甲組成棒年度登記時,可分別以建教合作的企業名稱及學校名稱登記,且選手可重複,但在棒協所舉辦的比賽時只能有一隊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