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少棒賽問題何期多:未了賽程何時舉行尚未可卜(聯合報)

1971-04-29(台南訊)

南區少棒選拔賽第二循環賽,再生波折,台南市棒委會昨(二十八)日撤銷在五月三日、四日繼續辦理比賽的申請畫,因此未完賽程,能否在五月三日如期舉行,尚成未定之天。棒委會撤回申請書有幾點因素:(1)他們昨天收到市府公函,要棒委會將南區選拔賽的全部收入繳庫,這次選拔賽的一切開支,經過市府核准後,才能報銷。他們認為,任何人民團體的收入,都無規定一定耍繳庫,同時開支要市府核准也是第一遭。(2)他們收到稅捐處公函,要他們在棒球賽比賽結束後翌日向稅捐處報繳印花稅,按照稅法規定,娛樂稅印花稅及娛樂稅報繳辦法是活動結束後,五天內報繳的,如果翌日不報就要罰鍰就沒道理了。(3)有人告訴棒委會主任委員翁海吉,市長交待,未完的四場球在田徑場舉行,不准將田徑場的草剷除,不能填土。如果不填土,球賽根本無法進行。(4)稅捐處要查棒委會的帳,要棒委會提出五十六年以後的帳目,新的棒委會是去年接任的,對以前的帳目實在不清楚無法提出。(5)市議員吳炳龍也說話了,他認為市府同意未完的球賽在田徑場舉行,應經議會同意。由於五項因素,使棒委會很不高興,棒委會主任委員翁海吉,除了撤銷申請書外,並宣佈從今天開始,不管棒球賽的事,至於未完的賽程,能否續辦也不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