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奧運我參賽標準昨訂定:除在資格賽或會外賽取得參賽權外 須得到最近一屆亞洲賽﹑亞運前二名或世界賽前八名或達到亞洲﹑亞運第二名成績標準(聯合報)

1991-12-20(宮泰順/台北報導)

全國體總昨晚訂定我國參加明年巴塞隆納奧運會參賽標準,除在奧運各項資格賽或會外賽取得參賽權外,要參加明年奧運就必須得到最近一屆亞洲賽、亞運前兩名、世界賽前八名或達到亞洲、亞運第二名成績標準。體總強化委員會昨晚針對田徑等十八種競賽討論參加奧運決選標準,經過委員兩個多小時的爭論後決定明年奧運參賽決選標準五項原則如下:一、團體在奧運分區資格賽取得參賽資格者,如棒球。二、個人項目已取得世界總會認定參賽資格者,如射擊、舉重。三、按體重份量級、沒有客觀成績標準,如拳擊、角力、柔道、跆拳道等,必須在最近一屆亞洲、亞運獲得前兩名或獲得世界賽前八名。四、有客觀成績標準、而奧運沒有訂參賽標準,如自由車、游泳等,必須在最近一屆亞洲、亞運獲得前兩名,或成績達到亞洲賽、亞運兩者第二名的最高成績標準。五、有客觀成績標準、而奧運會又訂有最低參賽標準者如田徑等,必須獲亞運或亞洲賽前兩名,或在選拔賽達到亞洲、亞運兩者第二名成績較高的為決選標準。目前,國內已取得明年奧運參賽資格者為:中華成棒隊,射擊杜台興、陳雪霞,舉重吳再富,體操江建東,跆拳道男子第一、二、五量級及女子第一、四、五量級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