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蛋十問 但求決策過程更週延:兩議員認為將價值千億元土地交由民間建「巨蛋」是否妥當應審慎考慮(聯合報)

1991-11-27(楊金嚴/台北報導)

台北市府準備規劃興建類似日本巨蛋的球場,昨天在市議會總質詢中引起議員邱錦添、李金璋等人重視,以「巨蛋十問」詳細比較日本巨蛋球場的特色,要求市府審慎規劃,務必使決策過程更週延。邱錦添、李金璋說,上年度市府剛編列二百五十八億元,徵收天母運動場的十五多公頃用地作棒球場用地;現在尚未徵收完畢,市府即準備將市立體育場十一公頃、價值一千億元以上的用地,交民間投資興建巨蛋,這計畫是否妥當,應審慎考慮,邱等人並以十問要求市府提供相關資料答覆。一、巨蛋能為市民孳生多少收入、如何計算、用什麼方式收回、會不會圖利財團?二、巨蛋壽命約廿五年,要給財團經營多久,屆時收回會不會已老舊不堪?三、市府曾花很多時間才收回羽球、網球場,巨蛋如交民間經營,未來是否能如期收回?四、高雄在蘇南成任內曾打算和民間合建巨蛋,經評估後為何打消(因剩餘價值不高)?五、眼光放遠十年後,我們需要的巨蛋要能容納六萬人以上,依目前體育場十一公頃的用地,與百分之四十的建蔽率規定,加上附近的一些建築,實際能作建地的只有三公頃多,和日本建地四點多公頃的巨蛋比起來,市立體育場只能蓋個「小蛋」。六、國外大型運動場平均每人零點三個停車位計算,小巨蛋以觀眾四萬人計算,也要一萬二千多車位,未來由誰來建、如何收費?七、財團認為巨蛋地下也要建百貨商場,採多角化經營,可行性如何、安全如何、體育場能和地下商場一起使用嗎?八、體育場周邊已成東區商業中心,人口、車輛很多,上下班常塞車,未來如建巨蛋,如何疏運人車?九、現在的體育場能提供東區民眾多用途的運動休閒場所,未來巨蛋是否能提供東區各項休閒運動、提升東區居民生活品質?十、這個上千億投資,市府有沒有從景觀、交通、建築、結構、地質、體育、財政等方面邀集專家學者舉行公聽會、廣徵各方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