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04-01(本報記者 張昭雄)
北市隊發揮了強烈的攻擊力,泉大津的防守又失誤纍纍,使北市隊在中日少棒賽中;贏得首次勝利。北市隊首戰調布隊應勝而未勝,次戰垂楊時,失誤百出以致敗北。昨日北市隊總算贏了一場,而且贏得非常輕鬆,因一開賽泉大津隊即被北市隊猛烈攻擊,並在防守上失誤纍纍,陣腳大亂,故被北市隊在一、二局各得五分,奠定了勝利的基礎。當東以知郎被打得落花流水,泉大津隊想調木下正一出任投手時,受世界少棒規則,「一名投手不能連續出任兩場的投手職務」的限制,使泉大津隊益加慌亂,終於在守不住,攻乏力之下慘敗。平心而論,我們在這次中日少棒賽中,實施「投手限制」似乎大可不必。為何說大可不必呢?第一,它是友誼賽。第二,這次日本的兩支球隊,在五天中要打四場,我國少棒隊只打三場。因此,我們認為對投手的限制過嚴實在不合適。對於投手出場的限制問題,謝國城二十七日向記者說,投手出場的問題,只要中日雙方球隊或主辦當局的競賽組取得協調即可,不一定要限制過嚴,謝國城的話很有道理,原因也是友誼賽性質,其次,客隊一連打四場,投手負擔頗重。但昨日泉大津的東以知郎被打得幾乎招架不住時,日隊教練想派另一名投手木下正一出任,被我方裁判阻止,這顯然失去友誼賽的意義。這次比賽根本不計名次,所以,大可不必限制投手的連續出場。儘量讓日本隊的優秀投手出場,一方面增進我們的打擊能力,其次,能夠熟悉日本投手的球路,說不定將來日本參加遠東區的代表隊中,出現這次來我國比賽的投手,到時候不是可以摸清楚他們的投手性能嗎?所以,限制日隊投手不可連續出場的規定,根本不必實施。如今,日本隊也不提出異議,竟派出不夠水準的投手來擔任投手,使我們的球隊獲得大勝,我們又怎能算是真正有所收穫?昨役東以知郎演出較前天對台中市一役還要失常,加上北市隊的攻擊戰略運用妥當,短打威力不小,配上第一局的二支安打,第二局的五支安打致使泉大津慘敗,其實,泉大津的七次失誤,乃是失敗的主要關鍵。談到失誤纍纍,實在與天氣,場地,以及球員的心理有關。雖然北市對泉大津的比賽時天氣還算不錯,但天黑,光線不好,對球員的演出影響頗大。譬如第二場調布對台中市一仗,根本無法舉行。從下午三時四十分起,市立棒球場就籠罩一片烏雲,並下著毛毛雨,場地泥濘,皮球溼滑,球員們又看不太清楚球的去向,如此場面,按道理要停賽,可是,第二場還勉強打了兩局,終因實在不能繼續,才收拾球具宣告中止比賽。調布對中市,中市的投手阮榮隆在前兩局一連串的被擊出安打(七支),加上場地滑隊友的失誤,皮球滑投手的暴投,使調布隊在兩局內得七分。但中市在第二局同樣也是因對方防守的漏失,投手的暴投,以及投球不準確,使中市四壞球上壘,而造成中市一口氣得七分扳成平手的局面。當然,劉宗富的一支全壘打,功不可沒,但在這種惡劣氣候,泥濘場地的不利情況下,這場比賽根本談不上是技術的表現,而是運氣好壞之爭。還好,打了兩局天黑無法再賽,不然,因場地關連失誤百出,如賽完六局,也許會打破世界紀錄,雙方得分可能要在卅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