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砲爭奪戰 考驗聯盟規範:薪水上限可能衍生暗盤 選秀制度會否使四隊比輸(聯合報)

1991-09-25(賈亦珍/特稿)

呂明賜決定回國,將使國內職棒展開一場「巨砲爭奪戰」,而在激烈的戰火中,職棒聯盟目前的一些規定將面臨修改,包括薪水上限問題及選秀制度,職棒聯盟要謹慎處理。職棒聯盟選秀規定將是呂明賜回國所帶來的第一個問題,根據現行規定,呂明賜不能與任一球隊私下談,必須由四隊按選秀規定來選,依現行規定:「第一輪選拔由當季最後一名球隊首先挑選一名球員。」問題是所謂「當季」指的是整個球季或上半球季及下半球季分開算,味全隊下半球季戰績不佳,為爭取第一輪選拔權,很可能放棄下半球季未來的比賽,其他隊也可能起而傚尤,使今年職棒聯賽下半球季未來的比賽「天下大亂」。薪水問題更嚴重,呂明賜在巨人隊月薪約新台幣三十六萬元,國內職棒有薪水上限的規定,今年為十二萬元,等於只有三分之一,而且職棒聯盟規定每年最多只有百分之二十五的成長,呂明賜雖說有心理準備,但相差太多還是不行。事實上今年陳義信回國時已引起很多紛爭,薪水就是主要因素,結果還是破了例,比去年的上限成長百分之五十,由月薪八萬元升到十二萬元,其他球隊也跟著調;呂明賜回來,有球隊宣佈要給二十萬元,這個成長就不止百分之五十了,何況還有其他球隊願付得更多。另一個問題是契約金,職棒聯盟規定的是月薪的十倍,對呂明賜來說,這個數額太小,球團可能要以給「暗盤」的方式來處理,這個「暗盤」所衍生的問題及各球隊之間是否會抬價競爭,對職棒發展都將有不小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