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規則職棒才有希望:(聯合報)

1991-07-03(陳美坊(嘉義縣))

職棒比賽幾度因雨而停,也幾度因停賽而起紛爭。根據棒球規則,下雨時,若已賽滿五局,則進行中的局數視為無效的殘局,成績以前一局的比數為準。如此以下雨論輸贏的法規,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很困難。原因無它,只因台灣變化無常的天氣隨時可以給每一支暫居下風的球隊來一個青天霹靂,致令勝者不武,敗者不服,而花錢買票進場觀眾的球迷更是抗議連連。只有在合理的規則下,主審裁判才無需左右為難,不受觀眾影響,不必顧慮到那一場比賽是否重要(事實上,每一場比賽都同樣重要),更不用設想隊伍與隊伍之間的關連,只需嚴格執法,久之,自必成為大家習於遵守的法則了。職棒自成立以來,球隊間的彼此激勵,力爭上游,不屈不撓,反敗為勝;球員間的禮貌表現與良好風度,在在給予所有熱愛棒球的老老少少無窮的教育性和啟發性。我們熱切希望,職棒能在完善的制度與優越的環境下,成長茁壯,揮出漂亮的全壘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