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人優先的代表隊:(聯合報)

1970-11-11(何凡)

廿五屆省運會後,報上登出這樣兩條消息:(一)彰化縣代表隊由「外行領導內行」,各項運動領隊由議員包辦。(二)台東縣選手牢騷滿腹,受到不公待遇。經過情形是這樣。彰化縣代表隊經費二十三萬元,參加十八個項目,二百三十餘人。除足球、棒球兩項外,其餘十六項領隊都由縣議會教育小組的議員先生、女士及二名議會職員擔任。從去年開始就是這樣,因為議員對省運代表隊的經費和成績有所指責。縣府為了「尊重民意」,索性把代表隊交給教育小組的仁兄仁姊辦理。這樣一來,經費不但沒削減,而且大為增加。今年陣容比去年更壯大。省運代表隊由外行議員領導以後,他們對體育事項插不上嘴,也沒有興趣,因此並不和選手住在一起。例如去年領隊住高級旅館,選手睡省運村地板,對於士氣大有影響。自然,釜底抽薪,從此縣議會對縣代表隊是不會挑剔了,但是代表隊的成績也就無法進步啦!縣民對縣政府的濫交議員,慷縣民之慨大有煩言。台東隊於四日凱旋,捧了九座大銀盃,獎牌四十一面,但是選手卻怨聲載道。立殊動的遊泳隊員說,他們每天只有四十元飯費,經力爭後另加十元,還要他們保密。他們和香港海天隊比賽,隨隊官員不到場加油,十項贏了九項也無人慰勉。棒球隊奪得省運第三,但是當初並未列入參加項目,經「乞討」後才得成行。到台南後,為了省錢,到「法華寺」掛單,致隊員多人感冒,敗給苗栗。柔道選手為保持體力,提前一天到台南,但縣府不承認宿費,只好自掏腰包。他們坐專車出發,前幾排座位被縣府官員及官眷佔去,選手擠在後座。到了台南白宮旅社,十一名選手分配八席房間。但是官員及眷屬卻住在附近的富山旅社好房間裏。這種情形我想不限於彰化、台東兩縣,其他代表隊也必有類似現象。台北市改制以前參加省運的時候,代表隊裏另設一組觀察員之類的名堂,安置議員及其他閒人。這些人領了旅費及制服,卻不一定到會,因為他們志不在運動,只是覺得每年一度「省運大拜拜」他們該得到請帖,分潤一筆遠征軍費。看起來,這比彰化的以領隊之名假人還文明得多呢!地方政府體育經費短絀,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把言少數經費完全用到夠格的選手與正牌的職員身上,仍然可以發揮提倡體育的最高效用。主管教育議員及官員以參加運動會歛財及遊埠為應得權益,是台灣才有的惡例。這些閒人享受較好待遇,而使選手過譽叫花子生活,這樣的「提倡全民體育」就走入邪魔外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