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均未加以處理:(聯合報)

1991-06-03(記者周大友/台北報導)

職棒聯賽昨天統一隊與味全隊之戰,裁判再出差錯,統一隊教練李聰智兩次違規調兵,裁判均未加以處理。第七局上半,味全隊進攻,孫昭立擊出安打後,輪到馬斯打擊,李聰智出場叫停,對統一隊投手謝長亨面授機宜;謝長亨投出一球後,李聰智再度出場。根據棒球規則第八-○六條(C),教練在同一擊球員擊球時,不得兩度前往投手丘叫停,當時馬斯並未換代打,可是主審林朝琴並未加以阻止。結果馬斯被三振,下一棒打者李安熙出局後,李聰智又出場,將謝長亨換下來,由湯尼擔任後援投手。此時,裁判才發覺李聰智又違規一次,因為根據規則八-○六條(D),如果教練對同一打擊者前往投手丘叫停兩次,輪到下一位打者時,必須立即換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