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05-13(記者蕭美君/台北報導)
在台北市長黃大洲的提議下,全國棒協準備「認養」台北市立棒球場,期使球場能在較充裕的經費下,保養達一定水準,並在充分協調下,使各單位使用球場不致撞期。棒協祕書長陳懷玦表示,黃市長鑑於市政府公共設施保養、管理經費有限,而提出這個構想,希望棒協能比照有些單位認養公園、地下道,使棒球場得到更佳照顧。這個構想已在前天舉行的棒球場管理、租借協調會議中提出作初步討論,將由管理的台北市體育場提出認養條件,再由棒協研擬辦法,經雙方討論後訂定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