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04-30(記者周大友/台北報導)
兄弟職棒隊在比賽時,派出未列於攻守名單中的外籍選手上場比賽,昨天被職棒聯盟罰款十萬元。兄弟隊廿四日與三商隊的比賽,兄弟隊在比賽中更換投手,排出未列在攻守名單中的外籍選手強生出場,違反了競賽規程中有關外籍選手的出場規定,而被罰款。職棒聯盟競賽規程第三條規定,每支職棒隊可有五名外籍選手,但是每場比賽可於攻守名單中提列四名選手,同時上場不得超過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