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成棒隊 可徵調青棒球員:保障球隊防止挖角 業餘選手轉隊規定更為嚴格 有功教練同額獎金分配辦法 另組委員會研商(聯合報)

1991-02-07(記者蕭美君/台北報導)

全國棒協昨天打破廿年來的禁制,青棒球員可以徵調方式加入國家成棒代表隊;此外,今後業餘成棒員轉隊規定更嚴格,球員在選擇球隊時要更慎重。全國棒協昨天召開理監事會議,通過增訂、修正「球隊球員登記管理辦法」。棒協以增訂「未滿十八歲之優秀球員,成棒代表隊如急需時可徵調,為國爭先」,使優秀青棒球員打成棒代表隊於法有據。不過據瞭解,增訂此條文,主要是針對現階段業餘成棒缺少優秀投、捕手,而今年又要在亞洲杯爭奧運代表權,需加強中華隊實力而訂。在修改管理辦法方面,對於球員因職業變更與球隊訂有契約者,在契約期滿前變更隊籍,除需親自填寫變更隊籍申請書外,還需原屬的球隊領隊、教練同意書及新球隊的就業證明。修改這項條文目的在防止挖角,並保障球隊權益。昨天的會議還討論獲中正、國光獎章球員的有功教練同額獎金分配辦法,與會人士對啟蒙、各階段教練應分配較多獎金,或代表隊教練團應有較多獎金,意見分歧,最後決定組成「中正、國光獎章獎金審查委員會」,依代表隊教練團分配較多獎金精神,研究分配辦法。委員會由張至滿擔任召集人,委員高泉榮、吳祥木、彭誠浩、林敏政、李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