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獎章 誰有資格拿?:辦法不明確 紛爭將不斷!(聯合報)

1991-01-30(記者宮泰順/特稿)

中華成棒藍隊得到會長杯冠軍,體操國手張峰治得到泛太平洋體操賽鞍馬銀牌,都是難得的表現,卻因這兩項比賽未列入國光體育獎章獎勵範圍,而得不到獎勵,暴露現行獎勵辦法有缺失。國光獎章獎金大幅提高,世界正式錦標賽冠軍最高可得五百五十萬元,國光獎章條文修正後又把世界賽分成奧、亞運及非奧運項目,並按會員國在一百個以上和九十九個以下,給予不同的獎勵,今後審查時紛爭預料將會不斷;因此審查辦法中應明確訂定,那些正式錦標賽應給予獎勵及應給予何種等級的獎勵,才不會再發生申請獎勵單位和審查委員的爭執。體總應儘快全面通知各單項協會,將各該項的所有國際正式錦標賽列出,由獎審會討論定位,至於新增的國際正式錦標賽,可由單項協會隨時提出討論列入,如此才能杜絕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