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與競爭(聯合報)

1970-08-07(黑白集)

七虎隊代表太平洋區赴美參加世界少年棒球衛冕賽,中視與台視兩家公司為了爭取現場衛星轉播,均不惜耗費鉅資,為國內觀眾服務,這種為業務競爭的精神,應該是值得稱道的;不過到目前為止,據新聞報導稱,台視已取得美國廣播公司(ABC)現場播放權;中視則與國際電信局(CGrA)簽訂使用衛星轉播的唯一頻道;如果兩家公司各不相讓,則國內觀眾便不能看到七虎隊出賽的現場實況;而兩家公司所耗鉅資,也均白白浪費。結果是中視、台視與電視觀眾,三方面均蒙不利。在商業競爭中,「同行是冤家」這句話,真可說「自古已然,於今為烈」;但電視事業究竟是一種大眾傳播工具,對社會大眾有一定程度的義務與責任,似不宜在彼此僵持之下,犧牲觀眾的可以享受的權利。也許兩家公司都過份重視本位主義,致使「聯播」的這條路無法走通,其實,觀眾只要有球賽可看,並不分中視、台視的彼此,若是兩家公司能攜手聯播,觀眾也不致分軒輊,又何必非「獨家」不行。有些事宜乎競爭,有些時則宜乎合作,棒球衛冕賽的轉播,應該屬於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