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11-16(記者賈亦珍/台北報導)
職棒將有專用球場,教育部將採對等出資方式,與職棒聯盟合資在台北、台中、高雄三地各興建可容納四萬名觀眾的職棒專用球場;土地將由各地方政府提供,營運則由地方政府與職棒聯盟協商訂約。教育部估算,不連土地,一座四萬人的職棒專用球場,興建費用要十七億元,三座即需五十一億元;教育部已獲得行政院支持,將由中央出資一半,職棒聯盟出資一半,共同興建,土地由台北、台中、高雄三市政府提供。未來職棒專用球場的營運,將由地方政府與職棒聯盟會商,包括收入分配比例、職棒之外活動的經營權等。由於職棒聯盟負擔一半興建費用,因此職棒聯盟在使用球場的優先權程度及範圍,也將是協商重點。教育部表示,地方政府與職棒聯盟完成協商,希望雙方能訂定契約,明白記載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三座職棒專用球場的興建工作,可望自八十三年起以一年一座的方式進行。不過,職棒聯盟對出資方式有意見,認為出資一半負擔太重,三座球場即需籌資廿五億五千萬元,恐有困難。